以下為污泥池清淤驗收標準:
一、污泥清淤質量要求
1.清淤深度符合要求,積泥深度懸殊不大,無漏淤現象;
2.積泥清淤干凈,清淤后污泥坑內不再有積泥,壁面、護墻板、隔離板、沉淀板、沉淀槽退水槽等設施內的積泥全部清掉,污泥泥餅無斷層、無破碎;
3.清淤現場無泥漿外流、對鋼筋、管道、閥門等造成損壞或影響清淤的其他事故;
4.清淤現場不散發污染氣味,周圍環境不受影響;
5.清淤工藝符合清淤設計程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清淤過程中未發生降低水質或增加沉淀物污染物的情況。
二、污泥清淤驗收方法
1.清淤結束后,對清淤現場進行檢查,確保清理干凈,并按照污泥清淤質量要求進行驗收;
2.取樣送實驗室進行分析,確認污泥中的體積、含水率、pH值、COD、BOD5、SS、TN、TP、Cu、Cr、Pb、Zn等指標含量符合清淤標準要求;
3.在清淤作業結束后,應當對清理現場進行檢查,并編制污泥清淤檢查報告。
三、污泥清淤驗收結果處理
1.驗收合格的污泥清淤,應當由業主和清淤單位互相簽字確認,清淤單位將質量合格的清淤廢渣送往污泥處理廠等地適當處理;
2.如果清淤不符合質量要求,清淤單位應該重新進行清淤作業,直到達到要求;
3.驗收報告應當由清淤單位書面及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后,送給業主存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