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法處理是通過物理方法處理污水,包括篩選、沉淀、過濾、吸附、分離等步驟,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有機物、顏色等。處理過程不需添加任何化學藥品。該方法對于污水中物理性質較強的污染物質具有較好的處理效果。
化學法處理通常是指將化學藥劑加入到污水中,使污物生成不溶性沉淀物或被氧化分解的處理方法。常見的化學法處理方法包括各種凝聚劑、氧化劑、還原劑等的使用。該方法適用于處理有機物、腐殖質等難以降解的污染物。
生物法處理是利用污水中的微生物(如細菌、藻類、原核生物等)和植物進行處理的方法。微生物或植物能夠利用污染物對其進行代謝和分解,將有機物質分解為無機物質的過程,以達到凈化水體的目的。生物法處理相對于物理法和化學法更加環保,能夠去除污水中的氨氮、硝態氮、磷等,效果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