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蒙城河道的水源不受污染,對于河流及其兩側的區域進行生態恢復,限制河岸和河源周邊的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盡量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輸入。同時,完善生態保護紅線體系,對于重要的生態區域設立生態保護紅線,禁止破壞和污染,保證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
為了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水質,蒙城市加大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的力度。對于老舊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升級,增加處理水量和水質的監測及技術改善。此外,對于餐廚廢棄物、醫療廢物、工業廢水等特定污染物進行專項處理,防止污染物直接排放進入河道。
為了確保治理效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水環境的監管和執法工作。平時要對于河流的周邊環境和各類企業進行定期檢查,對于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同時提高行政罰款的力度,讓企業更加注重環保和生態建設。在治理過程中,社會力量也要積極參與,建立河流志愿巡邏隊伍,監督河流治理的進展和質量,共同為河流生態的健康發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