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瑞昌河道水污染程度,瑞昌市政府決定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這些設施將過濾除了有害物質后將污水排放回瑞昌河道。通過這個措施,可以在源頭上降低河道污染源數量,以達到治理目的。政府將安排專項資金投入到設施建設中。
為了及時掌握瑞昌河道的水質信息,瑞昌市政府決定建立河道水污染監測體系。監測站點會在瑞昌市河道經過的主要位置建立,所有取樣的水會送到實驗室進行分析,同時監測站的數據將會共享給市民,達到信息公開,促進治理措施的實施。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增長,瑞昌河道的水污染日益嚴重。瑞昌市政府將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對于一些嚴重污染的企業進行關停,依法追究責任人。同時,還將在城市周邊地區建立一些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實現綠化覆蓋,達到優化環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