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桐城河道的水質,保護水源是關鍵。政府應組織力量對周邊工廠和居民區進行環保督查,并嚴格限制污水和廢水排放。此外,對于非法建設或占用水源的行為也要嚴格制裁。
對于排放入河的污水和廢水,政府應該建立完善的污水處理廠,并進行有效監管和管理。同時,還需鼓勵企業和居民使用污水資源,比如對于高大建筑用水進行回收再利用,用于景觀灌溉或者消火等。
在環保意識逐步普及的情況下,對于環境污染的行為給予法律制裁也非常重要。政府應建立健全的環保法律框架,加大對于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并通過輿論監督和相關部門的監管把環境保護責任承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