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測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資格認定的實驗室或檢測資質。
2. 工程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清淤前對管道進行詳細的勘察,記錄管道的尺寸、材質、接口、流向、深度、井蓋尺寸及標高等信息,并形成管道勘察報告。
3. 工程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對清淤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記錄清淤時間、清淤這外、物料來源、清運方式等信息,并形成清淤記錄。
4. 工程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清淤后對管道進行勘察和記錄,并形成清淤驗收報告。
1. 清淤完成后,管道內徑清潔度評定標準:管道內徑大于1000mm的,管道內徑應無沉積物及附著物;管道內徑小于或等于1000mm的,沉積物及附著物應在腔體及環境中能直視、觸及、清除的范圍內。
2. 下水道通暢率評定標準:下水道的通暢應符合環境和運營要求,其通暢度可根據下水道流量、道路車流量、道路綠化等因素綜合考慮,通暢度要求在70%以上。
3. 下水管道結構完好性評定標準:下水管道結構破壞率應小于5%,不得影響下水正常運行和使用。
1. 檢測單位應根據管道內徑大小選擇合適的檢測設備和工具進行清淤驗收檢測。管道內徑大于1000mm的,可采用CCTV檢測系統,管道內徑小于或等于1000mm的,可采用鉤爪、水射流等清洗設備。
2. 管道通暢度檢測可采用水壓試驗和沿線檢測相結合的方法,其中沿線檢測需覆蓋全線區域。
3. 下水管道結構完好性檢測可采用聲波探測、電波探測等無損檢測方法,有必要時可使用手工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