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污染,首先要改善生態環境。鄭州市政府加大建設水源涵養林和城市綠化的力度,不斷完善城市水系、水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城市水資源保護和水環境綜合治理,以改善水環境為重點,實現城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建立污染源頭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地減少河道水污染。鄭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治理措施,對每一個排污單位進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引入經濟、法律等手段,加大對污染企業的整治力度。
對河道水進行持續的水質監測,建立污染監測和治理體系,并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排污源的日常監管,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也不斷加大,以此推動治理效果的不斷提升。